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大型骨干企业自主创新状况调查

作者:吴晓东 梁冬 发布于:2006-05-26 09:18: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还有多远

  日前,记者在中国第一重型集团公司、齐齐哈尔第一机床集团等一批国家大型骨干企业调查中发现,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大型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加强。但是,由于目前企业在国家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相脱节等原因,国家大型骨干企业的研发环境却不容乐观,成本大、风险大等问题困扰企业在自主创新中放不开手脚。企业负责人和经济专家呼吁,要提高国家大型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建立新的技术创新体系迫在眉睫。

  自主创新:谁来唱主角
   
  自主创新谁应唱主角?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导致了我国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不能为企业所用,企业所需的技术在科研院所又难以找到的怪现象。对此,一些国家大型骨干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明确创新的主体,强化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 

  中国第一重型集团公司为宝钢、鞍钢等大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及许多国家重点项目提供了多项重大装备,完成了多项我国首台、首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据该公司副总经理马克介绍,重型机械产品属于离散型生产方式,生产中柔性较大,需要根据用户不同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设计和生产,加上重型机械产品一般生产周期长、成本占用高、利润率低等原因,使企业只能依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他们多年来一直把自主创新视作企业的生命,每年大约拿出销售收入的4%-5%用于研发工作。2004年经国家批准,由一重发起组建重型行业首家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

  “虽然科研结构比较齐全,但说实话企业目前还没有完整的技术创新能力,因为国家的精英都在科研院所。”马克说,“作为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理应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因为只有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投资者和实施者时,自主创新才最有可能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因而国家的研发力量理应向企业倾斜。但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并不明确,导致出现科研院所成果多、企业新产品少,获奖科研成果先进、企业产品落后的现象。”

  同样的问题在齐齐哈尔第一机床集团也存在。该厂是全国重型机床行业的老大,资产总额11亿元,近年来生产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型数控立卧式车床、深孔钻镗床等数控装备,主要服务于能源、交通、重型机械、国防等领域。集团技术中心主任姜辉对于当前我国重科研院所、轻企业研发的弊病感受颇深:“我们在企业研发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无法共享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企业是最需要高精尖研究人员的地方,研发力量却往往不足,而科研方面的精英却大量地被科研院所占用。在这种体系下,企业研发出的产品当然很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自主创新:企业应该做些什么

  马克设想,企业新的技术创新理念应由原有被动的“市场要求-设计-生产-商品”,向“对市场进行主动研究-研发-设计-生产-商品”的模式转化。

  马克认为,这种转变有利于解决目前许多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缺少研发人员、缺少研发意识、缺少研发精力的问题。同时,应搞好与国内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的联合。一方面直接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另一方面,利用企业的人才综合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在吸收国内外科技成果的基础上与科研院所进行有效的技术组合,开发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此前,一重已完成的铸钢支承辊就是在中国一重、中国科学院和英国皇家科学院的共同攻关下研制出的。

  自主创新当然离不开人才的培养,在这方面一重也有着成功的经验。在提高人才素质方面,他们采取了派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能脱离开且具有培养价值的年轻人,派到高等院校攻读定向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对工作脱离不开的业务骨干,与大学联合开办在职硕士研究生班,请大学的教授到企业来讲课。同时,为了提高年轻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一重还出台了科技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实行收入与效益挂钩的方法,吸引和稳定了高水平科技人才。

  马克说,目前,一重已形成了三个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即技术研发层:开发新技术、新专利,由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承担;技术转化层:面向生产制造的产品、工艺、材料设计图纸,由企业技术部门承担;技术执行层:执行图纸、工艺,解决具体生产技术问题,由企业生产制造环节的技术部门执行,最终形成商品进入市场。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政府支持必不可少

  企业虽然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但政府支持必不可少。为此一些企业界人士建议,国家应建立新的技术创新体系,在信息、成果、人才资源、科研力量等方面加强协调、整合、共享和转化,同时出台扶持技术创新的政策,为企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首先,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引导和保障体系。国家扶持创新政策要明确,要在体制改革、机制完善、能力建设、财政金融政策扶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政策、法规环境的建设,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和融资政策。

  其次,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技术创新信息基础设施,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来源。同时,国家要支持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的建设和运行。

  第三,要不断提高研发投入。目前,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获得政府支持的力度整体在弱化,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来源中,政府资金所占比重2000年以来持续大幅度下降,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支出中,用于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费比重也呈下降态势。因此,国家要加大科技投入,力争使国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发达国家的1/2。在投资结构上,重点要加大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资力度。

  第四,要从国家层面上对企业研发人员予以重视。政府应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给予足够的补偿,对技术创新有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鼓励,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议设立专门面向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国家级奖励和面向企业高级科技人才的国家级专家命名。

  第五,要保护好自主知识产权,鼓励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政府应更多地购买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国产品,国家应对首台、首套的创新进行资金支持(如政府采购等),采取有力措施制止重复引进,并用经济的杠杆平衡和鼓励企业采用自主研发的技术装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