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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问题面面观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9-03 11:48:00 来源:不详




●赵昌文
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仅是区域内的信息公开,缺乏公开招标的透明度,操作中存在以下一些违规现象。
“抽取”成虚设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然而,实际操作时,往往因供应商过少而没有选择余地。某些专用设备招标还要临时寻找供应商,更谈不上随机抽取了。
信息不对称 由于邀请招标信息发布的区域性限制,受“与采购人亲疏远近关系”的影响,大部分供应商不能及时地掌握招标信息。供应商信息不对称较为明显,投标活动缺乏有效竞争,稍有不慎还会形成区域垄断甚至串标嫌疑。
审批不规范 由于采购预算未能真正严格施行,行风评议又叫人难以招架,采购部门很难抵制采购人花样繁多的应急需求。如预算近100万元的某家具招标项目,由于领导批示而改为邀请招标,采购中心有时也只能执行,招标方式审批不规范其实不只是一个地方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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