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制度需创新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03 11:20:00 来源:不详
●毋清威
规范,是政府采购的生命,而严密细化的制度是规范得以有效施行的保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政府采购项目从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结算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和控制,才能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管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为此,政府采购必须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创新采购计划管理制度,严格采购预算编审
计划管理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要配合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各部门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报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情况。同时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预算来编制计划,实行集中采购,从而有效克服单位采购的随意性,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创新供应商准入制度,严把供应商准入关
供应商合不合格,直接决定采购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更进一步影响政府采购市场的发育和规范。所以,要对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质预审,并分类存档。从注册资金、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常规、专业资质、产品质量等方面,通过上网查询、社会调查等办法逐一调查审核,让真正具有生产和经营实力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把好招标工作的第一关。
创新标书签发制度,严把标书质量关
制作规范标书是做好招标工作的前提。招标文件必须认真制作,招标方式、投标人须知、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要求以及供货时间、售后服务、安全保护、付款方式等内容应逐一细化,并由相关责任人逐一签字,层层把关,从而增强标书响应的一致性和开标评标的可比性,有效保证所采购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
创新开标评标制度,严格评标程序
开标评标应利用已建成的专家库,聘请专家介入,结合专家意见,在事前,依法制订详细的评标原则和办法;事中依法评标;事后参与验收,从而提高评标、定标的专业性。
实际操作中,应当场随机抽取答辩序卡,并对报价、品牌等内容进行现场公示。对评标结果、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应当场宣布,最大限度地确保评标工作的客观和公正,使每一个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口服心服。
创新实地考察制度,严把合同签订关
对评标确定的准中标单位要视情况不同,进行实地考察。企业规模印象、生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市场信誉、经营业绩等均可列为考察内容,并根据考察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采购合同,使采购合同内容更为具体、详细,责任更为明确,条款更为准确、严谨,从而提高采购合同的可执行性。
创新监督制度,确保“三公”性
通过内引外联、内外并举,通过社会公示、环节公开、内部公布、群众公议,真正使政府采购成为一柄反腐倡廉的利剑、一项阳光事业。
社会公示,不断加强新闻监督。 把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信息,通过发放文件、新闻发布、专题讲话等形式向社会发布,让社会都来监督这项工作,集全社会的智慧来逐步改进这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环节公开,加强评标行政监督。招投标过程中,要聘请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担任评标总监,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内部公布,自觉接受内部监督。灵活利用工作协调会、标后总结会等形式,对采购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将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质量要求等采购内容在采购中心进行内部公布,集全体职工智慧,群策群力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群众公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政府采购网站、群众信箱等媒介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对每一条群众或供应商的意见、建议,都要登记入档,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落实,由此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创新货物验收制度,严把资金结算关
针对货物、工程、服务等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聘请专家,进行验收,做到及时、专业、规范,避免马虎从事、以次充好。在此基础上,填写验收决算单,由会计核算中心按决算单支付货款,使每一笔采购资金的支付都做到多方把关,从而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创新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要以提高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为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力度,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对财政部门采购预算的批复、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单位及评委签到簿等都要进行整理、归档,从而有效地确保政府采购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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