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公开招标要抓六个环节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4-05-20 14:02: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陈永康
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它具有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等特点,能充分体现平等、信誉、正当合法的现代竞争观念,被很多国家作为政府采购的首选方式和特定程序。但是,由于在我国推行时间较短,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为此,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公开招标活动的监督,规范招标行为。笔者认为,要做好监督工作,要着重抓住6个环节。
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是公开招标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招标的公开性,这一环节要监督招标公告内容要完整,招标公告要在国家或省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标书发出时间与截止时间要达到20日。
投标人资格预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是保证招投标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环节要监督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和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对同等条件的投标人要同等对待, 同时要对有关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复核,防止招标人有包庇行为、投标人提供虚作资料等。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提出招标邀约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开招标的中心环节,事关招标的成败。这一环节要监督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要符合有关规定,条款中不得带有倾向性意见。提出的评标方法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评标标准要实际可行。
开标评标 开标评标是招投标的核心环节。这一环节要参与现场监督,监督开标要准时、公开进行。评标人员要在开标前临时从评委库中抽取产生,人员组成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评标过程中要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参加评标人员要遵守评标纪律,不得透露评标情况。
定标 选定中标人是招标的目的,定标是招投标的一个主要环节。这一环节要监督招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要将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是招投标活动的最后环节,是履约的保证。这一环节要监督招投标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定的条款,在中标人确定后30日内签订履约合同;要监督招投标双方决不得修改或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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