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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质量“质疑”评标办法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4-04-27 11:31: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很多政府采购当事人对目前的评标办法不太满意,某些采购人认为没有采购到满意的物品就是评标方法的不当;而有些供应商也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中标也与评标办法有很大的干系。
目前的评标办法主要有:打分法。由招标人指定评标因素和相应的加权分值,评委分别对每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汇总计算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最低投标报价法。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如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综合评标法。它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标准,就供应商投标的技术、品质、功能、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最优标。现在,最常用的就是综合评标法。但是这几种评标办法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某地方中介机构负责人认为,在现有的评标方法下,其实有些项目不易招标。像软件招投标,它是一种无形的技术。其实学软件的人一般都能编写程序,但是编的质量怎样可就是参差不齐了。软件采购是比较特殊的,如果考虑价格,质量方面就值得怀疑。所以现在购买软件一般多从名气、服务态度上选择,在价格方面考虑的比较少,但是《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但是如果采用现在的评标方法,中标的往往是一些不太入流的软件,使用了一段时间之后很容易出现后遗症。如果再重新购买,这样就会比当初买价格很贵的产品花费得更大,但是如果不重新购买,就会影响工作效率。
北京水利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文建给记者讲了一个实例,近期在一次软件的采购中,从上海来的一个企业很不错,编程也很适合项目,而且他们在这之前已经为别的政府采购做过类似的项目,所以无论在质量还是在价格方面业主都觉得很满意,但是最后中标的却不是这家企业。因为按照现在的评标办法,上海的这家企业在第一轮中就被以价格太低而刷掉。但其实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上海的这家企业从质量和价格来说都是很好的选择。
在采访中有不少供应商质疑现在的评标办法,他们认为自己产品的质量优良,价格便宜,但是如据实写在投标文件中,依照现在的评标方法反而很少中标。而且,有不少供应商反映,评标方法的不严谨,不合理也给某些想搞违规操作采购人和供应商以机会,很难保证采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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