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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何种运作模式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4-04-26 11:33: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政府采购协会路在何方③
 
●本报记者 郑 敏 综合报道
政府采购协会作为一种行业协调和管理式团体,采取什么样的运作模式,不仅关系到其功能作用的发挥,而且会影响其运作效率和质量。由于政府采购行业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加之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时间不长,我国政府采购协会的运作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商榷。
经费来源
尽管政府采购协会是非营利的法人组织,但是由于协会的机构运行、开展各项工作所需,协会的组织资金来源问题亦是在协会成立之时不得不考虑的。目前各行业协会都实行“自收自支”原则。
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协会秘书处处长李勇认为,政府采购协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进行投诉调查。针对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对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协会的调查为有偿服务,即实行所谓“有偿质疑制度”。供应商、采购中介或其他部门如果对某项政府采购结果不满,可以提请采购监管机构进行调查,并缴纳一定调查费用。根据调查结果,调查费用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这样,既可以避免投诉案件过滥而导致政府采购业务进程因调查而受阻,同时也成为政府采购协会一部分组织经费来源。
上海市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杨宇立认为,协会对其会员收取一定会员费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保证协会组织机构正常运转所需。另外,会员是凭自愿原则加入协会并向协会缴纳会员费的,如果协会的工作没有为其会员提供有效的服务,会员就会自动退出。
对此,政府采购研究专家、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徐焕东的意见是,政府采购协会的经费不可能采取会员费的方式,而只能作为政府出资的社会团体方式供应;政府采购协会在开展业务和履行职能方面,必须体现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与法规,需要与具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权的财政部门不断沟通,并接受其必要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参加对象
河南省政府采购协会会长王民有认为,政府采购协会的成员应包括除了政府采购官员、采购人以外的各方,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介组织、供应商等。王民有认为,之所以将政府采购官员、采购人排除在外,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协会的独立性。因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机构,更多的是履行行政职能,最主要的职责是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过程,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而对于政府采购的行业资格标准、准入办法、行业自律和考核制度,并不是管理监督的重点,也不宜过多采取行政手段进行。但是,政府采购官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加入政府采购协会,参与政府采购行业研究、行业标准的制定等。
温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丁向东认为,政府采购协会会员应该包括以下3个方面:行政单位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工作人员,供应商,政府采购专家。这三方中,供应商可以说是政府采购中的弱势群体,因此采购协会要特别注意保护供应商的权益。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大多数人认为,政府采购协会的成员应该包括:政府采购招标中介、供应商。至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是否应该加入政府采购协会各方意见不一。徐焕东认为,政府采购协会应该是包括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研究专家、采购人的一个学术研究组织,并且具有制定行业规范、政府采购执业资格的一个社会团体。这个组织内绝对不应该有供应商参与,因为一旦政府采购供应商与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共同加入到这一组织中去的话,很明显,极其容易造成腐败,导致供应商与采购执行部门之间的串标。
运作模式
徐焕东认为,政府采购协会的运作模式可以按以下两个思路进行设计。首先,政府采购协会作为一种行业性社团机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自身的定位必须准确。既要体现政府的政策、法规要求,接受政府相应的指导和管理,又不能完全采取行政机构的运作模式,形成一个事实上的行政机构。政府采购协会与其他各类社会团体组织一样,应该接受国家民政部门的管理,拥有国家规定的协会式团体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能在较大程度上体现团体的意志和要求,采取团体组织的运作模式,如社团组织可以进行会长、理事等的选举,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种职能范围以内的活动。
其次,就政府采购协会内部上下级运行模式而言,最好是建立全国性统一组织。建立全国性的行业协会,有利于制定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组织口径较为统一的培训,从而能较好地保障政府采购在全国按照统一标准作业。就我国情况而言,应该采取中央政府成立全国性政府采购协会,地方政府成立政府采购分会。地方政府采购分会设立到设区的市这一级,一方面,作为全国性协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协会的领导,遵循全国的统一标准和规则;另一方面,在经费方面、协会领导及其人选方面,由地方协会保持自主权。在地方相关部门协助下,有序开展


工作。近期我国有些地区率先成立了政府采购协会,在较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方面的发展方向,也将对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协会的成立起到推动作用。
从我国成立第一家政府采购协会至今,国内尚未诞生第二家政府采购协会,因此,任何有关政府采购协会角色定位、运作模式等方面的探讨,只能是建立在目前惟一一家政府采购协会在运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教训,以及政府采购研究专家结合国外政府采购协会组织运作情况、对国内政府采购实际做出的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而理论的正确与否最终需要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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