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池市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4-03-30 15:06: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大 河
如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全面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一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政府采购工作紧抓不放的重点。近日,河池市政府采购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
明确政府采购范围 要求采购人凡是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部门拨给的各类专项资金和其他需用财政性资金归还的各种借款或部分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广西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政府采购范畴,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 要求采购人按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于每半年向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明确今后凡无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或者采购资金未落实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采购。
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操作 要求采购人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即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前需向采购办报批项目,然后根据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组织模式依法组织采购。并实行按月集中申报,集中组织采购制度,以便形成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
严格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实行政府采购单位联系人制度 要求一级预算单位指定专人为政府采购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的申报手续、报表信息反馈、采购文件整理归档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