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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作者:丁长远 发布于:2003-07-02 16:08: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到社会公共需要、政府政策、商品知识、采购技术等许多方面,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因而对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了解和掌握财政、招投标、合同、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

  我国1996年才开始按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2000年试点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间不长,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基本来自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仅了解财政管理的预算编制、国库管理、预算会计等财政预算方面的知识,没有专业的采购知识,缺乏采购工作的经验和技能,导致采购工作发生诸多问题。

  具体表现为: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不规范、采购行为不合法不合规、合同协议管理不严等而引起履约纠纷;市场、产品信息不及时而引起采购的产品不符合政府和社会公共需要或产品已即将淘汰过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的不过硬而引起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事件的发生。这些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展。

  因而加强政府采购的队伍建设,提高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机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对现有采购队伍进行充实  选拔一些具有采购方面专业知识、基础好、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政府采购队伍中。但过多的充实人员与机构改革原则相违背,因而只能是局部的、少量的选拔充实。

  对现有的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是最实际、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目前政府采购工作而言,需要对采购人员进行知识培训与更新,使其尽快掌握以下6类知识和技能,具体是:

  综合知识,包括经济学原理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采购原理与理论等;采购商品、服务与工作所涉及的技术知识;市场分析与判断技术,作为专业的采购人员,必须具备商业运行知识,具备对市场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的能力,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变化的特征及发展趋势;采购技术,包括采购原理、采购程序与方式及有关政府采购的各种法律与法规;缔约与履约验收的知识与技术,合同的缔约与履行,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目标和结果,也是评价政府采购成功与否的依据,其重要性显而易见;政府采购管理技术与知识,它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过程,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成败,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职业道德与廉政建设  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体现,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公正、诚实和责任感。而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从源头治理腐败,作为市场最大买家的政府采购无疑是各商家“攻关”的重点,如果勤政廉政建设抓不好,导致由分散腐败变为集中腐败,政府采购的声誉就会受影响,也就有悖于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目的。

  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监管  采购队伍的建设是全方位的,要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保证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

  当然,加强采购队伍的计算机及英语等方面的培训也不可或缺。随着采购市场的开放和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对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要求的提高,这些将是从事采购工作必须具备的技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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