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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员应具备“从业资格”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6-03 15:53: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采购人员应具备“从业资格”
●     崔建才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深入实施,各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得到了完善与加强,专职从事于集中采购操作的人员也越来越多,可笔者发现,不少地方对其采购工作人员的调配并没有进行严格地把关,一些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一时难以跟上采购业务的发展需求,为了能有效地规范采购操作、维护政府采购形象、提高政府采购质量,笔者认为,对专职从事于政府采购操作的工作人员应该实行“从业资格”管理。
对采购工作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有助于严把工作人员的从业关口,确保人员素质的高标准与严要求 《政府采购法》在第六十二条就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有些人员却利用设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机会,“大肆安排”一些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相应资格素质的人员进入采购操作岗位,这势必会影响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而如果能对采购操作人员实行严格的“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则就能严守该行业从业人员的入口关,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了采购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对采购操作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有利于加强从业人员的后继教育,确保其业务素质水平的及时提高 政府采购的商品、服务、工程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其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科技含量”等专业技术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只有这些具有一定“资质”、“水准”的采购操作人员,甚至于一些专家才能准确、全面地掌握它。如果能对工作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就能通过定期进行各种资质测试的办法达到这些目的,对业务水平考核不及格的,就取消其相应的从业资格。
这样,通过“从业资格”措施就能有效地达到促使采购操作工作人员自觉地更新知识,有效地提高其业务素质的目的。
对采购工作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有利于增强采购操作人员的责任感,有效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如果对采购工作人员实行了从业资格管理,我们就可以通过设置“从业资格”考核内容的办法,确保该法律规定的执行到位。在具体的操作上,可以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职业道德状况”等项目要求列作考核的内容,对采购操作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促使采购操作人员在其具体的采购过程中,慎重操作、自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做到廉洁自律、反腐防变,从而达到有效地提高政府采购的工作质量的目的。
对采购工作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可有效避免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正是由于对采购操作人员没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导致了集中采购机构因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压力,而无法自主地挑选其工作人员。
    通过制定采购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制度,用制度去选用人,用制度去约束、规范采购操作,才显得公开、公平,同时,这样也才能真正体现出以“法律手段”取代“行政干预”的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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