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5-06 08:48: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晓光
《政府采购法》对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如何开展涉及不多,当前县级采购规模偏小,又受财力影响,单位采购计划性差,往往什么时间有钱就采购,而且时间要求比较急,因此政府采购工作有时显得忙乱。而有些采购单位并不了解政府采购规程,片面认为采购工作效率不高,有些采购单位认为只要申请报告往政府采购部门一送,政府采购部门就给自己送货,采购物品的好坏都是政府采购部门的事,不管采购的物品是自己人为操作还是其他原因出现问题的,都说是政府采购的物品质量不好,这样的现象给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就今年江苏如皋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些主要做法和大家一起探讨:
以转变职能为工作加力点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取得政府采购工作的新突破,如皋市的做法是转变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职能,由过去的采购职能转变为监督采购单位按规定程序采购为主,让用户成为采购主体,由自己定品牌、规格,自己组织招标活动。当然,纪检和政府采购部门也将参与监督管理,规范采购单位的招投标程序,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以强化服务为工作的出发点,优质服务采购单位 由于目前各单位资金状况比较紧,往往等账上有钱了才买,应急采购相对比较多。因此,政府采购部门应急人所难,积极上门提供服务。比如,如皋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办公设备招标,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人员没有等靠,及时上门了解情况,与采购单位商讨具体采购事宜,适时采取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等灵活多样的政府采购方式。
以加强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采购是当前社会的热点和焦点,政府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政府采购作为党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时刻有廉政意识,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比如,如皋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就在去年6月底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上门征询意见,听取各采购单位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些做法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化解了一些本不该有的误会,赢得了各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既体现了政府采购部门以廉政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方针,又了解到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步需改进的地方,这种做法能有力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采购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才设立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目前县级采购规模偏小,中介代理机构不健全,但大的招标项目可委托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办理。笔者认为以后县级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会以监督管理为主。这既符合县级政府采购的现状,又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新突破。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制度化,采购信息发布的选择
下一篇:县级政府采购的当务之急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