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 供需双方共同的守则
文/张琳
我国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对经营者、消费者的约束一直都很弱,市场秩序的维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行业的自律以及消费者的道德水平。随着国内市场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加快,市场需求的增长,“诚信”日益成为供需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近日,关于行业自律的事件频频上演,就是生动的注解。
去年11月28日,也就是车险费率改革全面启动的前夜,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召集下,全国经营车险的10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聚集广西北海,签署了《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协定》。该协定的主旨是各家公司必须遵守自律公约,不得擅自进行不正当竞争,以维护车险改革的健康顺利推行。
今年1月15日,在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的组织下,上海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达成行业自律的共识,并将车险代理手续费统一为不超过8%。
3天后,由北京北方汽车信用担保公司联合汽车经销商、银行、保险公司等近百家单位,发起成立北京市汽车消费诚信服务联盟,率先在北京汽车信贷领域树立起一面诚信的大旗。
可以看到,承诺自律的企业包括了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维修单位等在汽车消费售前、售中、售后扮演重要角色的相关单位。这似乎表明,“诚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入世之后,随着市场的逐步放开,国内企业一方面要应对国际企业的竞争,一方面还要维护本国民族产业,这就要求企业要内外兼修,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国企业的不规范竞争由来已久,在消费者的眼中,经销商历来都是“自卖自夸”,很难分辨出究竟哪一个是讲诚信的。前几年彩电行业的价格战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各厂家为争夺市场份额,低价倾销,搞恶性竞争,不仅会导致整体行业利润下降,致使质次价低的产品充斥市场,还会使消费者丧失对商家及品牌的信任,对供需双方来说都不是好事。
我国的汽车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在汽车经销领域尚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如汽车经销商车价不透明,维修单位用假配件以次充好,保险公司保险费率猫腻多等,消费者根本搞不清这中间的门道,也不敢贸然贷款买车。目前,我国信贷消费的汽车只占汽车总销量的10%左右,而国际上成熟的汽车市场,已达到70%~80%,这中间的差距,很大程度上与相关单位的不规范操作有关。
而国内金融机构面对汽车贷款这块大蛋糕,也是“爱恨交加”,之所以恨,是因为相当比例的消费者不遵守规则,恶意欠贷,致使金融机构“很受伤”。
在美国,信用调查局会提供个人信用记录,一旦贷款者的还款比率达到收入的40%,贷款方就会拒绝提供贷款。当用户购车时,只要查询相应的档案资料,确定购车人的信用等级,符合标准就能马上办理购车手续,一般20分钟左右用户就可以把车开走。在德国,基本上每个雇员都有一个汇划账户,可以查到购车者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偿还贷款,购车者是否在同一时间还有其他贷款等债务而降低了还款能力等问题。而在我国,还没有相应的信用制度,消费者的行为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管。据了解,银行和汽车经销商基本都碰上过恶意欠款或无偿还能力的客户,有的客户是因为工作更换、家庭离异和身体原因还不起贷款;有的客户是由于客观因素如汽车丢失或者撞坏,觉得再还款太吃亏,导致恶意欠款;还有的客户纯粹就是不想还款,而银行和经销商常因打官司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而不得不放弃。供需双方缺乏信任,导致市场环境恶化。
目前银行在进行汽车信贷时采取了自然人担保和经销商担保两种方式来降低风险。但是前者因为缺乏有效的调查手段而难以掌握自然人资料的真实性和稳定性。后者在目前被普遍采用,汽车经销商经银行审批后向消费者提供贷款购车的第三方担保服务。这种办法虽然解脱了银行,但巨大风险也容易导致汽车经销商对贷款人的变相“加价”。个别经销商用虚假购车合同骗贷,甚至还有一些汽车经销商虚抬车价,“悄悄”抬高贷款人每月的还款额。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汽车金
融企业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提供贷款,这无疑是为国内越来越热的购车潮推波助澜。由此,国际金融企业也将纷纷登陆中国,在汽车信贷领域抢占市场。国内金融机构要想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认可,就要在实实在在的服务上下功夫。行业自律,反映出企业与金融机构对自身不足的反省。市场要规范,就得加强监管,规范供需双方的行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维修单位,甚至消费者,如果有一个环节不讲诚信,对整个汽车市场销售环境都将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与国际接轨,不仅要体现在行为上,还要体现在意识上。消费者应该培养成熟的消费心态,提升消费意识,在日益增多的消费选择中,心明眼亮,理智消费;而对汽车服务领域各单位而言,如果不提高诚信水平,建立完善的信誉保障体系,恐怕消费者是不会买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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