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扑面来
——江苏省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三)
韩军 越学成 严忠诚
“阳光操作”的举措,赋予招投标领域蓬勃生机
“公开、公平、公正”是招投标管理工作的主线,这根主线的曲直,关系到整个工作的命运,要使招投标工作真正达到“三公”要求,各项工作必须是透明的。该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率先以身作则,当好榜样。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县委书记刘文宇、县长漆冠山多次在有关会议上表示:“在招投标活动中,我们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介绍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涟水县纪委的态度也非常明确,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天成多次强调:“在政府采购的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不执行县委、县政府的规定,就是违纪。” 涟水县在招投标机构成立之初,就制定了“四项监督”措施,即财务审计监督、派驻监督、综合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从根本上为“阳光操作”提供宽阔的平台。“四项监督” 措施还体现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事与事之间,一环扣一环,环环紧相连,谁出了问题,板子坚决打在谁的身上。一年多来,在全县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药械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其他政府采购活动的检查中,纠处违规违纪问题36件,有14人受到罚款,2人受到组织处理。2002年初,在某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中,涟水县一家建筑公司私自串通两家公司搞串标,在评标过程中,被评委发现后,招标办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对3家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并暂停投标资格半年。
“阳光操作”对人的素质,尤其对具体办事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天成说:“对招投标管理和服务机构人员的要求与对县纪委人员的要求一样,必须从严管理。”招标办自身本着自加压力、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发展原则,在提高部门和个人素质上下了很大功夫。从组建办公室那天起,招标办全体工作人员执行无休息日工作制,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但无论事务多忙,每周六上午是
全体人员的固定学习日,通过学习,业务水平得到提高,法治观念得到增强,思想境界得到升华。不接受招投标人吃请,不接受礼品,不打招呼,成为招标办内部提高办事质量的一项铁的纪律。一位南京建筑商曾来涟水参加涟水县政府大楼装饰工程招标,经过激烈竞标,从7家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一举中标,事后,他拿出1万元要酬谢招标办,但被婉言谢绝。
在具体工作中,作为土生土长的涟水人,招标办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经历过考验,特别是人情关、亲情关,更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困难。2002年,仅招标这一项工作,事前找招标办同志打招呼、求人情的竞标人就有20多人次,对此,招标办主任冯彬生同志态度很明确,“打招呼就意味着腐败!”
就这样,涟水县招标办在理与法、情与法中经受住考验,招标办在群众心目中渐渐有了位置,社会对他们由观望、怀疑甚至公开反对变为信任和依赖。2002年12月11日,在涟水县选举县人大代表时,在选民中,招标办一位普通而年轻的办事员出人意料地当选,不仅成为当地一大新闻,更使招标办人员受到极大的鼓舞。
如今,在涟水招投标市场,“阳光操作”不仅使本系统的各项工作井然有序,而且对规范经济秩序以及社会治安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
尽管才艰难地走过一年多时间,涟水县已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在招投标管理领域的自我创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之路,可以说它的意义已超出了自身的范畴,堵住了腐败的源头,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更重要的是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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