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六类事项不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20-03-17 14:59: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能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是不是都跟政府部门有关系”?“参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门槛是什么”?这些是很多供应商想了解的话题。
 
  1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以下简称“102号令”),102号令共七章三十五条,就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目录、购买活动的实施、合同及履行、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102号令已施行。2014年12月15日颁布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同时废止。
 
  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梳理出了102号令八大看点,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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