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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

作者: 发布于:2018-01-10 15:32:18 来源:
   政采“放管服”深化落地
 
  “放管服”是近年全国自上而下的改革主旋律,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先手棋”和“当头炮”。2017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其中通过了对《招标投标法》的修改决定,删除了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2017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作出修改,取消了招标职业资格许可事项,意味着招标师职业资格成为历史。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分9批审议通过了取消数百个行政审批事项,物业管理师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都在取消之列。各地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积极落实“放管服”有关举措,放到底、管起来、服到位,更大程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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