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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建立履约验收内控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7-09-05 15:49: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87号令第七十四条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1.明确规定了可以邀请非中标人参加验收。如果项目曾经有质疑投诉,最好邀请质疑人、投诉人参加验收,防止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重新上演。
 
  2.采购人应建立内部履约验收控制制度。按照“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要求,合理配备合同履约验收人员和定期轮换,履约验收人员应与采购需求决定人员、评标的采购人代表等分离。
 
  3.履约验收资料和结果最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验收作为保障项目质量的致命环节,越公开越好,监督越严格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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