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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随机抽取”解决方法

作者: 发布于:2017-09-05 15:47: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87号令规定了以下情形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1.邀请招标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如何处理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有效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排序并列,招标文件未规定如何确定中标人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投标人、有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随机抽取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特别注意:
 
  1.只有符合87号令规定的情况,才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不能随意扩大(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2.最好的方式是由相关投标人在场亲自抽签,由投标人亲手抽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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