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公开招标也可资格预审

作者: 发布于:2017-09-05 15:46: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主要内容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而87号令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制度,如第十五条规定了资格预审公告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要求。
 
  此外,87号令第十八条第二款还规定,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布,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澄清了以往实务操作中只有邀请招标才能进行资格预审的认识误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