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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员办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动态监控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4:45:55 来源:浙江专员办
  浙江专员办立足业务转型,依托机制建设,实施动态监控,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突出重点环节和地区,推动地方债监督工作更专业、更高效。
 
  一、依托机制建设,夯实监督基础
 
  (一)信息报送机制。
 
  建立与浙江省财政厅的信息报送机制。省财政厅按季度报送全省地方债的总量、分类、分布、项目、期限以及融资平台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置换、使用、偿还和库款垫付情况。
 
  (二)定点联系机制。
 
  市、县级财政部门是债务资金的具体管理分配单位,熟悉基层情况;银行作为地方债的主要债权人,在债券承销、债务置换、融资平台信贷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多角度、更深入地了解情况,选择部分市、县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商业银行作为定点联系单位,指定联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等方式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实施动态监控,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一)掌握地方债借、用、还、存全过程信息。
 
  通过信息报送机制和定点联系机制,掌握地方债举借、使用、偿还、存量管理全过程信息。从目前看,由于信息化条件所限,主要通过信息报送掌握情况;从长远看,我办将积极努力接入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全省债务管理情况。
 
  (二)监督债券发行,履行观察员职责。
 
  在发行准备阶段,了解债券拟发行的规模、品种、方式、程序、期限结构、承销团组建、信息披露等情况,关注上述事项是否符合财政部的规范性要求。在现场发行环节,根据国库司授权派出观察员观察和了解债券发行情况。
 
  (三)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债券发行和置换。
 
  在掌握债券发行、置换进度的基础上,发挥“督察员”作用,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积极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债务成本,减少资金闲置。
 
  (四)实施风险预警。
 
  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今后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因此,我办拟在债务限额确定以后,实施风险预警。掌握全省各地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债务风险,重点监督高风险地区的债务管理情况。
 
  三、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大、环节多、项目分散,监督难度较大。浙江专员办突出重点环节和地区,以信息分析、调阅资料、电话问询、走访调研为主要监督方式,辅以现场核查。
 
  (一)重点环节。
 
  首先是使用环节,财政部对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有明确要求,监督债务资金的使用是重中之重。其次是举债环节,包括债券发行和融资平台借款。对前者,实施事前事中监督,重点关注发行债券招标规则和中标利率的变动情况,通过纵向和横向对比,做出具体判断;对后者,通过信息报送、现场核查等方式了解融资平台举债情况,看是否仍存在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问题。再次是偿还环节,重点关注未及时足额偿还债务的情况。
 
  (二)重点地区。
 
  按债务存量等指标,选择3个市本级和6个县(区)作为重点地区,关注债务期限结构、偿债计划和资金来源、债券置换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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