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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作者:李莎 杨抒燕 发布于:2015-10-19 15:25:50 来源:云南日报
  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从严保留公务用车、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
 
  云南省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遵循“创新制度、保障公务;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因地制宜、倾斜基层;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但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方案》明确,参加本次公车改革的机构为:云南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参加改革。参改的车辆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要求,要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加强监察审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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