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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3年将改造棚户区110万户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4:37:50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2017年,全省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同步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以上。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的D级危房,必须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棚改结构将发生变化
 
  《意见》提出,棚改范围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建制镇和采煤塌陷区。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了解到,这是省政府颁发的文件中,首次明确将城市危房、建制镇纳入棚改范围。
 
  《意见》要求,各地要科学编制3个“三年计划”,即城镇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2015-2017年)。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的D级危房,必须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2014年年底前已开工、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保障房小区,必须纳入配套基础设施三年计划;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必须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计划。
 
  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提棚改,指的就是集中成片的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纳入棚改范围。今年的国发〔2015〕37号文件又将城市危房纳入。记者了解到,四川等省份将棚改覆盖重点镇,而山东省此次要求延伸至建制镇;采煤塌陷区,比起以前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提法,不再强调住户的身份属性,而更侧重房屋的安全情况。
 
  “未来,棚改结构将发生变化。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将成为大头,会超过50%以上。”山东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工作人员说。
 
  城市危房纳入棚改
 
  于波是济南市槐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他负责管理的直管公房里就有危房,还住着人。他每天如坐针毡,住户也整天盼着改造。可是孤零零一座楼、巴掌大一块地,毫无“商业价值”,开发商无人问津。国家和省对农村危房改造有补贴,可对城市危房一直没有政策。
 
  “城市危房被纳入棚改,改造终于有了时间表!这次纳入了棚改盘子,就可以和别的棚改片区‘搭肥补瘦’,要么就做周边配套设施提升之用,要么干脆变成绿地,总之是改造有望了!”他说。
 
  从棚改规模上看,2015-2017年,全省要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比“十二五”间将加快脚步。住建厅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棚改任务是120万户(其中包括2015年的任务46.6万套)。
 
  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意见》要求,2015-2017年,山东省将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以上,这与现在的节奏相当。数据显示,山东省2012年首次被列入中央补助范围以来,
 
  至2014年底,全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3万户。而针对困难农户自筹资金难的问题,《意见》提出,各地除了严格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还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改造资金。
 
  目前,山东省的棚改安置方式以原地回迁为主,《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2017年达到50%以上。各地要搭建货币化安置服务平台,归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可售商品房,建立安置房源库,及时发布房源信息。对购买存量商品房的棚改居民,给予适当奖励,在落户、入托、就学等方面享受同区位居民同等待遇;对货币化安置比重高的棚改项目,提高奖补比例,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棚改的操作方法也将大变模样。《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模式”,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购买“棚改实施主体”的“棚改服务”。省、市、县(市、区)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后可作为实施主体,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实施主体可将购买服务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以购买服务协议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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