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取消7项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作者:周晓梦 发布于:2015-10-15 11:16:18 来源:海南日报
自10月1日起,海南海事局将按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往来海南辖区港口的所有船舶的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将惠及每年往来海南辖区的8.2万多艘次船舶,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逾7600多万元。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7项收费项目具体包括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取消这些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切实减轻港航企业负担、强化海事保障能力建设、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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