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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群体扩容

作者:方亮 发布于:2015-10-09 14:56:17 来源:辽宁日报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群体扩容

  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辽宁省小微企业发展再获利好。从今年10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由原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小微企业被纳入到可享受优惠的名单中来。9月29日,辽宁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地税部门已做好了前期的安排部署,保证全省小微企业实现“应享尽享”。
 
  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是国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而采取的措施,此前享受优惠的企业范围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以下的纳税人。今年8月19日的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上,又决定将范围扩大到30万元以下。并于9月1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目前该《通知》已转发至了辽宁省各市。
 
  明天,这一优惠政策将正式实施,辽宁省各级地税机关早就开始了积极的准备。辽宁省地税局将通过计算机筛选、清分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名单,按名单重点宣传辅导。及时完成相关系统升级、测试工作,调整完善管理软件和纳税人端软件,确保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申报情况加强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筛查,审核校验其申报纳税和享受优惠政策情况,以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辽宁省地税局还要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都要将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列入2015年税务系统绩效考评当中,层层督导,确保新政在辽宁省顺利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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