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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员办:五项制度推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08:53:18 来源:山西专员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程序,实现财政预算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山西专员办重点建立五项预算监管制度,扎实有序推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一、建立数据分析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审核准备工作,由牵头处室在对中央预算单位最近三年预决算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预决算分析主要指标和参考模板,同时,分户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库、综合数据库和综合分析情况报告等重要的一手资料,以此全面准确把握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审核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建立走访座谈制度。为进一步掌握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情况,充实决算分析、预算执行和日常监管报告的主体内容,提高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精准度,山西专员办在总体、纵向、横向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实地走访座谈,面对面听取基层单位意见,问政、问需、问计于基层单位,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帮助解决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将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基层单位的长效机制。坚持带着落实政策、带着调研任务、带着深厚感情去深入群众和基层单位。
 
  三、建立处际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办内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各处交流监管经验,探索监管方法,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研究制定预算监管工作处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明确牵头处与其他处室在财政监管方面的职责及要求,有效避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以及处室间相互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并且以此为契机,有效加强处室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工作落实、问题研究和政策调研,统筹推进财政监管工作。
 
  四、建立督办督查制度。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财政监管工作质效率,山西专员办围绕工作转型尤其是财政预算监管中心工作,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专门制定督办督查工作办法。重点是明确要求办公室对全办财政监管工作进行动态督查督办,对重要工作事项限时督办,并且对督办情况按月进行专题通报,纳入年度对各处室和每位干部的考核之中,尤其是对未能按期完成和办结的工作事项,实行加倍扣分和实名通报批评制度。督办督查制度的实施,确保重要工作和计划安排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从而显著提高办事成效。
 
  五、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针对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中监管对象、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要求等均相对固定的基本特性,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通报预算监管工作动态、监管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或专项问题,并采取召开专题通报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引导各单位及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动态整改内部管控偏差,共同推进预算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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