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2答问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08:58:5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问题8】在强化创新驱动方面,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哪些考虑,提出了什么举措?
答:京津冀协同发展从根本上讲要靠创新驱动,这既包括科技创新,也包括体制、机制、政策和市场等方面的创新。京津冀地区人才资源密集、创新要素富集,是全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但也存在区域内创新分工格局尚未形成、创新资源共享不足、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融合不充分、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
推动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要以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弥合发展差距、贯通产业链条、重组区域资源,共同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在推进举措上,一要强化协同创新支撑。加快北京中关村和天津滨海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做好北京原始创新、天津研发转化、河北推广应用的衔接,构建分工合理的创新发展格局;在大气污染治理、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区域共同关注的问题上,联合攻关,协同突破。二要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构建体制、机制、政策、市场、科技等多位一体的创新体系,共同培育壮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三要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开放共享,加强科技人才培养与交流,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努力,力争到2017年,京津冀科技创新中心地位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率明显提升。到2020年,科技投入明显增加,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明显提高;区域科技功能分工明确,产业链与创新链高效衔接,创新要素有效流动与共享,创新驱动发展局面初步形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目前,中央有关部门已编制完成关于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京津冀创新驱动发展做出工作部署。同时,还在抓紧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要求,落实到具体产业、创新平台和示范园区中,将创新驱动发展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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