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县级以上疾控视情况可直接采购二类疫苗

作者:车丽 发布于:2016-07-26 08:25:35 来源:央广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期,广东、安徽、山东等全国多地出现了二类疫苗短缺的现象引发关注。国家卫计委最新回应表示,对于尚未完成集中采购但急需使用的第二类疫苗,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订购。

 
  国务院4月公布了《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将自愿接种的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划用的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外界分析认为,由于二类疫苗采购渠道发生根本性变化,一些省份的采购平台尚未建成,这是一些地区二类疫苗短缺的原因之一。国家卫计委疾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尚不能利用省级采购资源平台进行采购的省份,过渡期的文件中规定了,第二类疫苗可以参照现有的第一类疫苗的采购模式进行采购。对于尚未完成集中采购但特别是急需第二类疫苗,比方说是狂犬疫苗,因为急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进行订购。
 
  全国各省份有望在2016年底前完成平台搭建。目前四川、宁夏、重庆、山西、陕西、山东6个省份已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中四川、宁夏两省份已通过该平台开展第二类疫苗招标。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郑景山表示:调整期间,按程序时间接种疫苗,并不会影响接种效果:“如流脑A+C的结合疫苗,推荐从3个月开始接种,最好在12个月之内完成接种。稍微推迟一两个月,对疫苗的效果没有什么影响,如果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就完全不影响整个疫苗的效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