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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河南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作者:黄亮 发布于:2016-07-07 08:09:50 来源:大河网
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了《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部署,在今年6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6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息化、全程交易电子化、平台服务数字化、联网运行标准化,促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案》提出,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由全省各级政府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集中采购等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应进必进”和“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的原则,逐步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平台。
 
  实现全程交易电子化
 
  根据《方案》,我省将按照统一流程和规范,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建成公共服务、项目交易、行政监督三大应用平台,实现所有交易项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专家抽取、评标评审、现场监督、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到资料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全程电子化封闭运行。
 
  实现信息公开共享互认
 
  《方案》提出,我省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互认制度。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事项等信息。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资格、信用记录、行政处罚等信息。
 
  此外,我省还将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一地登记全省公开共享、数字证书一地办理全省互认通用。全省各行政监督部门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对已有的数字认证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省互认通用。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
 
  按照《方案》,凡我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利用国际组织或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集中采购、医疗器械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以及其他涉及国家投资、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相关事项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方案》规定,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场交易,原则上不收费或按规定收费。同时,对各级平台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
 
  鼓励建跨行政区域的交易平台
 
  《方案》强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整合建立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集中采购等在内的本地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要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具体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推进实施。同时,鼓励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允许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探索推动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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