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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 | 上周政采人应知的10件事

作者: 发布于:2016-06-20 08:27: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国务院整顿工程领域保证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首先从工程建设领域入手,清理和规范各方面过多过繁的保证金,包括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规范保证金管理等。
 
  根据清查,在工程建设领域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各地还设立了诚信、廉政、文明施工、道路卫生等24项保证金。毋庸讳言,既然“依法依规”的只有4项,那么其他这些名目繁多的保证金,其设立依据多半是各地区、各部门自己的“红头”文件,此次都在清理之列。
 
  正是基于“保证金”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天会议决定: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底前退还。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
 
  2.招标师和采购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被取消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中国政府网上了解到,国务院近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国务院此次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7项,其中,与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直接相关的是两项,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设定的准入类招标师;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设定的水平评价类采购师。
 
  3.围标串标将被联合惩戒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将“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被列入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主体将被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4.多部委启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
 
  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正式开启。
 
  《通知》提到,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由财政部与相关行业部委横向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筛选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通过优化申报筛选方式,公开评审标准,进一步提升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
 
  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相应基本条件:一是项目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四是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地方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行业部门联合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经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线上填报并书面上报财政部,同时抄报相关行业部委。中央部委项目由相关行业部委提交财政部汇总,财政部PPP中心代为线上填报。
 
  5.2016年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启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6年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浙江、福建、湖北、湖南、甘肃、广州、宜宾、深圳和昆明9个地方开展。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将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深化平台建设。从推动本地区电子招标投标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统一规划指导,引导市场主体积极有序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功能完备、接口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尽快实现与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是深化推广应用。强化电子招标投标应用导向和用户体验导向,加快实现全领域、全行业、全过程招投标电子化,进一步挖掘和发挥电子化对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减少投诉、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大数据运用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深化机制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清单制度,公开监管依据和程序,实行在线监督,确保监管依法、客观、精准,为电子招标采购市场化发展,实现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6.全国10省(区)提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近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2015〕63号)印发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截至5月底,安徽、福建、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率先实现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类公共资源在统一平台进行交易,提前完成国务院关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工作目标。
 
  7.2016年5月全国财政收支情况出炉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财政部网站了解到,5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61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69亿元,同比下降2.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892亿元,同比增长18.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3252亿元,同比增长8.3%。
 
  按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相关规定,本月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暂维持原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办法并办理缴库。上述收入将在6月份按照新的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计算并在中央与地方间进行调库。如将这部分收入分别计入5月份中央和地方收入,则本月中央、地方收入分别增长约6.6%、8%。
 
  8.史耀斌副部长主持会议部署推进PPP工作
 
  6月15日,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主持召开PPP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PPP重点工作。金融司、PPP中心、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2016年上半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委加强协作,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金运作、建设示范项目、用好信息平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史耀斌副部长强调指出,PPP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既是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手段,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沟通协作,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主动作为,抓细抓实。按照分工负责制要求,金融司要发挥好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制定出台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统筹做好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进项目规范运作。PPP中心要坚持专业服务机构定位,研究完善PPP各项操作指引,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和市场有序竞争。基金公司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用好1800亿元引导基金”要求,抓紧健全与投资相关的制度,为项目投资运作提供保障,集中精力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创新投资模式,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投资目标。
 
  9.青海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西宁顺利召开
 
  6月13日,青海省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西宁顺利召开。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建勋、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蔺华藏、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志勇出席会议。
 
  王建勋在主题报告中,总结了过去五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新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蔺华藏主持本次会议,并结合会议内容和政府采购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作会议小结。
 
  会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副处长龚亮及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还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等进行讲解。
 
  10.河南全省5000余人接受政府采购培训
 
  近日,河南省5000余名从业人员分两期参加了“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接受规范化操作培训,以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法定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社会代理机构300多家。近年来,由于争抢市场利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现了执业专业化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组织了此次培训,培训内容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政府采购制度措施解读和政府采购实物操作讲解等。培训帮助代理机构牢固树立依法采购的意识,学法、懂法、用法,依法推进规范化执业;同时要求提高业务代理水平,提升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一些新的改革领域的操作能力,主动适应、调整和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新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执业守则等方面的制度要求,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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