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政府采购新闻Top10
作者:刘浩/整理 发布于:2016-06-06 08:2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财政部公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中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的做出明确。其中提到,要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重点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
同时也提到,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2.财政部:建立合理的PPP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PPP有关工作,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七方面对PPP做出进一步规范引导。
《通知》提到,要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要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确保合理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通知》明确,要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各地要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要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模式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要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
《通知》还提出,要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3.招标师等47个职业资格取消
2016年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5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个事项。加上前5批取消的272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6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319项。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
在最新一批取消的47个事项中,招标师的取消引起业界人士广泛关注。不少从业人员都在问:已经取得的招标师资格还有用吗?今年的招标师考试还会不会考?对于该事项的取消,对于不少已经获得证书的人或者做了大量准备即将获得的人员来说确实会有遗憾,但是对于广大有志从事招标业务却无缘参加考试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4.李克强:高校和科研院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备案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的至少六项决定将对政府采购工作将产生直接影响。政府采购信息报/ 网做个梳理:
一、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二、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三、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
四、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
五、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六、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项职业资格。下一步要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5.第11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微信报名启动
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主办的第11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将于6月29-30日在吉林长春召开,本届峰会主题为:科学监管抓关键之六--“互联网+”政府采购。
峰会上将组织评选“全国政府采购宣传先进单位(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佳社会代理机构(2016年度)”系列奖项。其中,前两项针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及军队采购部门征集。
现微信报名通道已开启,还等什么,动动手指,轻松报名~
报名方式:点击页面最下方“阅读原文”,即可进入微信报名界面
6.发改委:首批12个PPP水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赴各试点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密切跟踪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第一批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其中,湖南莽山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等2个项目已完成引入社会资本工作,重庆观景口水库、贵州马岭水利枢纽等6个试点项目已初步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意向,其他4个试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试点项目PPP方案顺利落地。强化工作交流和沟通,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凝练有效的水利PPP模式,着力完善各项支持政策,提高项目吸引力,加强政府服务和监管,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效果和质量的提升。
7.住建委:20条政策推进工程总承包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若干意见》围绕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和制度措施。
第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二,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
第三,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形成集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于一体的组织体系。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标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等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加强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组织和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示范引导,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扩大工程总承包的影响力。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企业诉求,开展政策研究,组织人才培训,总结交流经验。
《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工作,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促进工程总承包进一步发展。
8.河南政采6月1日起开启电商网购模式
据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志涛介绍,该省网上商城主要是满足日常零星、快捷采购的需要,重点是破解原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质次、价高、效率低的顽疾。
9.安徽首个省级全流程电子化政采项目完成
5月30日,安徽省首个省级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水下遥感软硬件设备采购”顺利完成。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实现了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申报、任务书下达、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和网上投标、网上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履约验收合同上传、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的电子化操作,标志着省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应用实现新的跨越。
10.云南省财政厅高标准推出2016年首批省级PPP示范项目
云南省财政厅经过初审、评审、筛选和复审四个步骤,高标准、高质量选定2016年首批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
在初审和评审的基础上,专题召开云南省省级PPP示范项目筛选会议,广泛征求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等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参照财政部平均得分加综合平衡省市间具体情况的做法,组织评审成员从项目付费类型、市场化程度及PPP项目潜力等方面进行认真严格的复审,最终推荐出了省级PPP示范项目42个,总投资为1907.21亿元。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对省级PPP示范项目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能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规范落地的项目,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目前暂未列入省级示范的项目,仍然保留在PPP项目储备库,待项目逐步完善、成熟度提高后,再推荐进入省级PPP示范项目。对于此后各州(市)财政局、各部门新增的符合性、成熟度、可示范性较好的PPP项目,经过筛选后,也可直接推荐参加财政部示范项目的评选。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中央财政将积极推进PPP法制建设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