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学习贯彻《条例》及财政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作者:陈音 发布于:2015-03-18 17:50: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5年3月9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召开专业知识学习系列会议。采购中心主任孔刚、综合管理科科长苏力分别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财政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作学习培训,以及学习贯彻落实动员和工作布置。
孔刚指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12年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是及时雨,值得点赞!这是集中采购人员的重典,在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在依法治国、依法采购的今天,为集中采购机构的发展定位指明了方向。孔刚从集中采购机构角度总结了《条例》的亮点,讲解了财政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并结合采购中心的发展定位、任务目标,对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及财政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作了动员和工作布置。
苏力在会上逐条分析、解读了《条例》的要点,并结合采购中心在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评审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与参会人员一同进行互动讨论、交流。
本次学习会议,将有助于采购中心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业务操作,提升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把2015年集中采购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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