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四项举措加强标后监管工作__快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宿豫:四项举措加强标后监管工作

作者: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5-03-05 10:15: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宿豫区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采取四项举措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将标后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认真学习贯彻省市一系列新的文件规定,加强法制化建设,不断优化完善标后监管制度,新出台了《宿豫区招管办履约保证金退付管理制度》、《宿豫区招投标标回访制度》等制度。
 
  二是全程跟进回访。建立一套信息完备的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台账,做到项目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各方建设主体等资料齐全,便于查阅和联系。国有资金中标后全部下发《标后监管专用手册》,对各施工主体进行不定时回访抽查手册使用情况,着力解决招标投标与施工过程“两层皮”现象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了上下联动、互促互进、形成合力的标后监管机制。区监察局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检查的监督、协调工作;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的跟踪监督和执法检查;区招管办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标后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区审计局、财政局分别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款支付环节的审核。
 
  四是落实整改措施。对督查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对各建设主体负责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问题、每一个项目落实情况都要一追到底、一问到底,直到工作落实到实处。(宿豫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返回列表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