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将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
作者:潘珊菊 发布于:2016-03-25 10:44:07 来源:京华时报
答记者问
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
记者:目前对已经使用了这个问题疫苗的人群,有没有什么相应的补救措施,是否发现问题疫苗造成一些不良反应的情况?
国家卫计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也是在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查获提供的疫苗流入医疗机构的名单以及疫苗的名称和批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迅速查清涉案疫苗的去向,锁定使用单位,确定使用人群。
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正在与食药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其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从目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情况分析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数量,没有出现异常增多的情况。目前我们监测的异常反应发生率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其他国家发生率基本持平,没有超出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这样一个范围。
二类疫苗要在省级公共平台交易
记者:对二类疫苗管理现状如何?疫苗接种点在采购疫苗时有什么监督管理手段?
于竞进:国家目前有疾控机构三千多家,接种单位有20多万家。在这样的情况下,疫苗的生产、流通企业直接向接种点供应疫苗,点多面广。同时各个地方发展又不平衡,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由此来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这种可能,不排除个别的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的情况。
但是作为疫苗管理来讲,国家对疫苗的管理是高度重视的,因为它是用于健康人群的一种特殊药品,不能因为预防疾病而对人体造成其他的伤害。全国有20多万家接种单位和疾控机构,仅2014年下半年我们就对14万家接种单位和3000多家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违规情况进行了严肃的查处。
围绕着二类疫苗的管理,也确确实实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正在研究推进加强二类疫苗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改进第二类疫苗监督的管理,特别是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同时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将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
记者:此案是在一年前爆发,疫苗目前实际上已经过期了,再追寻流向意义有多大?
于竞进:我们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的监督,包括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察的方式,围绕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是否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证明文件。
在购进疫苗的时候,应该索取相关文件,比如说疫苗生产的批签发证明,要加盖企业的公章。但是这个章是真是假,好多情况下可能超出了一些基层接种单位的判别范围,这也是目前管理中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另外,完善疫苗储运和冷链运转的一些记录,确保预防接种的记录能够完整地进行保留,以便加强进行监管。
到案者构成犯罪的尽快提请批捕
记者:下一步公安机关还会采取哪些针对性的措施?
华敬锋:第一,对已查清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对近期到案的人员全面核查事实,构成犯罪的尽快提请批捕,不构成的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第三,还有一些困难的线索,坚持多警种合成作战,充分运用公安机关侦查手段,加大力度逐一甄别,不放过每一个线索。
(此文截选于“食药监总局:问题疫苗主要流向农村偏远地区”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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