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详解《条例》 明晰工作思路
4月24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宁波市财政局联合举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讲解培训。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前来授课,并就《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了现场解答。宁波市本级和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公共资源综合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市招标投标协会部分会员单位及部分特约监督员共2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王周欢首先简明扼要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及其立法依据。然后对照《政府采购法》,重点详解了《条例》在政府采购制度上六个方面的完善与创新。最后,结合《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条例》主要条款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详解。在答疑环节,学员踊跃提问,针对现场学员普遍关心的问题,王周欢都逐一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此次培训会,有效增强了该市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学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他们对《条例》内容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也进一步明晰了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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