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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一期集采目录扩大服务类采购范围

各地新集采目录及标准都有哪些变化(北京)

作者: 王少玲 发布于:2015-11-06 09:5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出台《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据具体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调整和修订相关工作的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北京市采购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需要,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稳定性,新目录适当延长了适用年限,将过去每年更新一次目录调整为每两年更新一次。

 
  “对比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新目录还有两个变化。”该负责人介绍道,一是新目录扩大了服务类采购范围,将“展览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新目录明确“展览服务”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实行定点服务,50万元(含)-200万元的采购人自行采用竞争性方式遴选服务商,200万元以上(含200)实行公开招标。
 
  二是完善竞争机制,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价格,将“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法律服务”和“会计服务”等7类服务,在定点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超过一定限额标准要求采购人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服务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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