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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泸西县财政:“五个坚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2-24 18:06:2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绩效,红河州泸西县财政局通过实施五项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一、坚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坚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策规定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泸西县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管理专项内控办法和操作规则,从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事项申报备案、资产配备标准、采购方式确定、招投标组织实施等方面,把内控要求全面落实到日常政府采购管理业务中,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思路,运用网络媒体、工作群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提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主体的政府采购法律意识,规范采购操作行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信息公开要求,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和采购合同等采购活动信息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公开,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截至2020年11月,按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187条、中标公告140条。
 
  三、坚持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政府采购事项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政府采购的规范程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得到更大程度的体现,进一步确保泸西县政府采购实现“阳光采购”。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公开情况,于2020年11月对各预算单位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是否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各类信息进行了摸底自查,督促其对政府采购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坚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自2019年8月以来,泸西县财政局不断加快推进全县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在线监管、加强电子卖场规范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共享和数据共用,为全县各采购人、供应商等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截至2020年9月底,全县已有82家企业成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累计销售金额1288.94万元,其中2019年331.31万元,2020年957.63万元,增幅达到189.05%。全县共计88家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累计订单数共447笔,购买商品11199件,合计交易额已达812.78万元,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线上办理,大大提升了政府采购服务效率和服务效益。
 
  五、坚持预算约束严把预算关。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泸西县实际,明确采购人对凡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凡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予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强化了预算的刚性约束,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标准执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截至2020年10月底,泸西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审核258个,预算采购金额11538.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044.33万元,节约资金493.73万元,节约率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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