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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财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2-05 15:42: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20年,武汉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打出政府采购政策“组合拳”,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便捷化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个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采购人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取消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对存在问题的规章和文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增加信用信息复核查证环节,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综合评价,督促投标供应商落实信用承诺登记制度,将签订盖章的《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作为评审因素。通过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对不诚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依法处理,并加大对评价结果的统计和运用,进一步完善武汉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主体诚信履约和公平竞争。
 
  二、提供便捷化政府采购服务。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制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起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供应商提前获取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参与项目投标准备。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武汉在全国率先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后,继续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切实降低供应商市场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建立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高支付效率,同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比例、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三、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发《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在预算绩效目标中嵌入采购政策目标,将落实采购政策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采购需求编制、组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强制和优先采购等措施,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切实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对需要融资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中标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履约验收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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