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财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2-05 15:42: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20年,武汉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打出政府采购政策“组合拳”,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便捷化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个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采购人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取消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对存在问题的规章和文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增加信用信息复核查证环节,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综合评价,督促投标供应商落实信用承诺登记制度,将签订盖章的《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作为评审因素。通过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对不诚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依法处理,并加大对评价结果的统计和运用,进一步完善武汉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主体诚信履约和公平竞争。
二、提供便捷化政府采购服务。积极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制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级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起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供应商提前获取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参与项目投标准备。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武汉在全国率先取消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后,继续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切实降低供应商市场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建立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提高支付效率,同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比例、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三、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发《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在预算绩效目标中嵌入采购政策目标,将落实采购政策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采购需求编制、组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强制和优先采购等措施,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切实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对需要融资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中标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履约验收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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