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富宁县财政:“十三五”以来政府采购支出资金22亿元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1-30 10:17: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十三五”以来,富宁县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全面抓实政府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富宁县实际支出政府采购资金22.33亿元,节约资金3022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13.36%。
一、挖潜力,拓展采购范围。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从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扩展,从传统的办公用品采购,逐步扩大到政策研究、标准制订等履职服务,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做好政府采购业务延伸工作,支出货物类资金4.68亿元。强化工程类采购管理,推进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程序规范化建设,支出工程类资金5.78亿元。着力调整政府采购品目结构,不断提高服务类项目采购比重,支出工程类资金9.13亿元,占总支出资金的40.91%。
二、建制度,采购依法依规。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明确采购人工作职责范围,落实政府采购归口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完善决策机制、优化采购流程、管控重点环节等措施。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制度目标。建立健全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政府采购代理、评审机制、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开通“政采云”网上商城,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实现采购评审、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资金支付等在线完成,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三、优环境,保障公平权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采购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供应商在线投诉等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逐步形成。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制定供应商投诉流程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公布,畅通投诉渠道。
四、严监管,打造阳光采购。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检等方式,开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建立采购意向、采购活动、采购结果及合同文件全流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突出阳光采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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