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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连续十一年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1-02 17:18:50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20年10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9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财办库〔2020〕198号),对2019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情况进行了通报。广西财政厅在统计基础工作、报表报送、数据质量、分析报告质量等方面综合得分排名全国第三。这是自2009年以来,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连续十一年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综合反映。2019年是全国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的开启之年,广西政府采购紧扣中央改革目标,强化服务、优化程序、治理突出问题,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面准确反映全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广西财政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主体责任等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了统计报表编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质量,有力推动了201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广西财政厅及时下发通知文件,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及时部署和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编报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责任,强化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布置、编报、审核、汇总及分析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准确、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相关资料。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把数据质量关。根据财政部《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采购人主体作用。同时,明确各编报单位主管预算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汇总和检查审核本级及下属预算单位统计数据,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数据错报、漏报以及造假行为,保障数据质量。
 
  三是严格统计口径,规范项目填报。要求各编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财政政策要求,严格界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填报,严禁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货物、建设工程、融资项目以及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项目纳入服务类项目统计范围;对PPP项目进行单独统计,暂不通过合同录入方式纳入政府采购规模统计范围;完整统计工程类数据,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
 
  四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数据准确率。广西财政厅通过培训班、报表工作微信和QQ群等方式,建立了实时、良性的互动关系,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答疑解惑,促进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编报方法及口径变化,推进全区各级各单位政府采购数据采集、录入、统计和审核工作的开展进度,督促各填报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及合同数据,如实填报和逐项审核采购项目类目属性、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项目,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是强化分析应用,发挥数据功能。结合各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服务项目采购、年度数据变化等情况,广西财政厅详细分析了全区政府采购数据的基本情况和年度间对比呈现的新特点,并站在落实国家政策、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的角度,以及从数据背后的变化,尤其是针对2019年全区首次出现广西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采购预算和采购规模双下降现象,深入分析,如实反映了2019年全区在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背景下,财政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加大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压实各级各部门预算支出等背景因素,揭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短板,提出了促进改革、加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努力发挥信息统计“数据反映”和“改革促进”功能,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和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工作,促进依法高效实施采购。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广西正式开启新一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元年,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新阶段,面临着新起点、新任务、新挑战。此次通报表扬,既肯定了广西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也将激励全区政府采购管理人员以改革为契机,鼓起劲头,勇担重担,精心谋划、奋力推进、攻坚克难,刀刃向内,敢动奶酪,以更大的担当、更主动的作为、更有力的举措、更积极的服务,继续强化基础,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水平,争取再创佳绩,并以此为动力继续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寻求突破,力推进广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向纵深发展,加快建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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