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财政系统组织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9-21 10:01:45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1.jpg

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9月15日,省财政厅邀请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贾荣鄂,以视频会议形式面向全省财政系统举办学习贯彻《条例》专题讲座。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主持会议。
 
  贾荣鄂重点讲授了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二是《条例》修订把握的原则;三是《条例》的主要内容;四是《条例》的突出特点;五是《条例》修订中重点沟通协调的问题;六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考虑和措施建议。
 
  刘兴云在主持讲话中提出:一要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组织全省财政干部认真学、反复学,切实把《条例》的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把握好、领会透。二要迅速行动,先当学生、再当老师,结合2021年预算编制,面向预算单位开展精准培训,点对点地讲、手把手地教,确保将学习贯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条例》知晓度,为加强预算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要注重结合,把《条例》规定贯彻到2021年预算编制中。重点要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严格“刚性预算”;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实行“零基预算”;坚持统筹整合、集中财力,实施“综合预算”;坚持远近结合、科学规划,实现“滚动预算”;坚持提质增效、调整结构,强化“绩效预算”。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全省财政系统广大干部更加精准地把握了《条例》修订的背景、立法精神及总体考虑,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条文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为下一步全面深入落实《条例》指出了清晰路径、提供了重要遵循。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