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强化、六措施”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9-04 17:14:5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注重“四个强化”,打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全面实行市级政府采购备案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等11个规范性文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二是强化投诉处理。畅通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维权通道,建立与纪检、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联席制度,创新事前调解机制,促进投诉处理定纷止争。2020年上半年,仅受理供应商投诉1起。三是强化执法监督。2019年以来,对11个违法责任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监管情况,对政府采购当事人进行警示提示,提升政府采购各方遵法守法意识。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做到采购内容、过程及结果全公告,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公开透明。
二、采取“六项措施”,不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水平。自2019年3月起在全市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一张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相关政府采购事项,全面实现“一次办”和“不见面办”。二是推广“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今年5月上线政采云电子卖场,实现政府采购行为全程留痕,最大程度降低政府采购活动中人为影响,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三是实施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管理。印发《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行为明确禁止性规定,解决“排他性”问题,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拓宽采购供应商融资渠道。2019年12月起联合金融机构在全省率先推出“微采贷”业务,由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交易流水对中小微企业单个项目发放最高500万元额度的信用贷款,利率享受LPR调整基点后的80%。五是推进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市财政可在24小时内将资金全部支付至中标企业,解决政府采购资金授权支付存在的“中间滞留”问题。六是畅通渠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建立新冠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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