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县财政局三举措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9-03 17:45:27 来源:永兴县财政局
近日,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完善部门、行业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永兴县财政局三举措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一是购买服务项目纳入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各部门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时编报,作为部门预算组成部分实施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
二是对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对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对其实施的资金金额和社会影响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是公开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信息。购买主体应当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开信息包括购买服务项目名称、购买内容和数量、服务要求或标准、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具体承接对象等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