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8-20 18:14:0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优先采购扶贫目录产品。全市各级预算单位要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扶贫832平台”)优先采购鄂州市扶贫目录产品和鄂州市区域协作扶贫帮扶单位恩施州咸丰县农副产品,原则上采购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金额的25%。
二、做好线上采购平台管理。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应尽快完成“扶贫832平台”用户权限开通和采购预留比例信息填报工作,督促本单位采购人开通激活“扶贫832平台”账户。前期已填报未达到规定预留比例的预算单位应及时在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比例,预留比例和采购金额不低于省规定标准。
三、加强单位食堂扶贫采购。对于自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扶贫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25%;对于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政策要求,已签订合同的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保按要求足额安排;对于多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协商共同确定不低于25%的采购比例,由食堂的管理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比例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共用食堂的其他单位名称;对于没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可通过工会福利支出、内部商店采购等途径购买鄂州市扶贫目录产品和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确保达到采购比例不低于25%的要求。
四、强化扶贫采购培训宣传。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强鄂州市扶贫目录产品和恩施州咸丰县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计划安排,按照预留比例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扶贫832平台”进行采购。积极宣传支持消费扶贫相关政策,做好预算单位培训指导工作。对预算单位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情况跟踪督办,统计分析,定期通报。
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鼓励和引导各预算单位利用工会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落实鄂州市2020年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增加资金标准部分的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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