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麟游县:聚焦“四个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作者:李建敏 发布于:2020-08-19 18:01:16 来源:西北信息报
一、健全机制,着力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管理专项内控办法和操作规则;部门预算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制,加强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和管理;定期检查,把好第一道关口,建立政府采购季度通报制度。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或者未报先(自行)采购的,加大通报力度,切实解决逃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行为。
二、加强宣传,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理解,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更需要政府采购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为此,采购中心利用“两微一端”多媒体、针对性的集体培训、撰写宣传信息、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帮助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知识的普及率,规范其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技能
对全县预算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管理,推动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采购项目物有所值、采购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的目标的实现;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全面应用,依据当前政府采购业务需求,组织全县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参加平台业务培训。
四、加强监管,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根据财政职能,切实发挥财政监管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把好“关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通报力度。认真抓好全县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方式、资金来源、合同备案情况等事项的督导检查,杜绝政府采购“先斩后奏”,擅自采购,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出现,切实增强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的政策意识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集中力量搞好电子化应用宣传和培训工作,力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采购记录详细可查、采购活动全程监督的效果,抓好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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