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五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8-18 16:03:49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20年上半年,成都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成都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目标,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制定落实系列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
一、发布政府采购计划清单。及时发布《成都市政府采购2020年度采购计划清单》,向各类市场主体发布全市1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供需机会清单,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048个、总预算达91亿元,为疫情形势下企业复工复产、稳产满产拓展了市场空间,提升其参与全市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和政府采购执行效率。
二、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用,严格执行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按最高上限10%执行等政府采购政策,推动落实精简证明材料、免收投标保证金、不收少收履约保证金、支付预付款、限期支付采购资金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0年1至6月,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21亿元,占采购总金额的89.60%。
三、加大“蓉采贷”政策支持力度。将疫情防控紧急采购项目纳入“蓉采贷”政策支持范围,增补5家银行作为“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并鼓励银行畅通“线上+线下”双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利率、提高放款效率。2020年1至6月,16家合作银行共向91家(次)中小微企业投放“蓉采贷”2.01亿元,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政府采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采购人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成都市采购人政府采购权利、义务、责任清单》,精细化梳理并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24项权利、87项义务和69项责任,促进采购人依法行使采购权利,严格履行采购义务,强化采购人契约精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防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畅通供应商权利救济渠道。制定出台《成都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采用流程图表、漫画问答等多种形式,引导供应商更加准确、有效地提起询问、质疑和投诉,并依托“蓉易办”平台实现在线投诉和初审。2020年1至6月,全局共办结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3件、举报案件6件,作出行政处罚2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约谈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各1家,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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