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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8-13 17:18:44 来源:荆门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荆门市财政局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优化采购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深度融合,将公共资源网与政府采购网整合,合二为一,按照简洁高效、信息及时准确、方便于市场主体的原则,完成门户网站的全面改版升级,构建了“一网通办”的政府采购平台。优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降低网上商城入驻协议(定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基本为“零门槛”),今年以来市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协议(定点)供应商429家,比上年356家增加73家,商城上架商品超万件。
 
  二是简化采购流程。集中采购项目上,全面取消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环节,供应商在网上免费下载,自动留痕。减少参与供应商提供的投标资料,项目受理、预约全部线上办理,能够在网上查询的,一律不要求现场提供。同时,将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由公开招标简化为备案入围,参与供应商只需提供简单的备案资料,不需要制作复杂的标书,采购活动时间较以往缩短至少10个工作日以上。
 
  三是细化主体责任。向市直单位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采购人在组织采购活动、回复供应商质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严格实行专人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做到文明礼貌接待、耐心解释答复、依法及时处理。在采购资金支付方面,要求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履约验收交付使用后,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延付资金;对确需分期付款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部分预付款项,减轻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四是深化信息公开。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督导市直采购人按照统一的公开模板,提前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采购活动。目前,已有63家市直单位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开了采购意向,共计255个项目,涉及资金4.5亿元。同时在网站开通政策解读释疑专栏,及时对外发布最新政策信息,进一步畅通政策咨询和质疑投诉渠道。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及时纠正、查处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线上,安排专人实时核查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设置或变相设置“门槛”、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必要的证明资料等问题,及时叫停,并督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及时整改。线下,组织专班适时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及时“叫停”纠正“问题项目”41个,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先后约谈采购当事人15人次,对1家代理机构和5名评审专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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