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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试行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在线监管取得实效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7-05 11:33:06 来源:财政部网站
  嘉兴市财政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和代理机构法律意识,从2020年4月1日起,对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的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内容试行在线监管。目前已对40个100万元以上项目和8个100万元以下项目完成了在线监管,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占监管项目的比例约30%,口头警告11次。从项目公告发布、在线监管、发现问题到作出整改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各代理机构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内容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
 
  一、转职能,重监督。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通过对采购项目公告内容的在线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不见面、少接触”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保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创方式,管事前。创新事前监管方式,弥补事后监管不足。根据以前年度对代理机构检查的结果来看,财政部门在实施检查时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往往上一年度的采购项目多数已经采购合同履行完毕,由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可逆特性,财政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只能通过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予以惩戒,而违法违规行为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属于民事诉讼范围,现实中采购人、供应商由于考虑到诉讼成本基本上放弃诉讼权利,因此也对政府采购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用平台,提效率。适应政府采购电子化在线交易推广实施,利用政采云平台的实时性和大数据,适时实施电子化在线监管。通过对采购文件在线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在不影响采购效率的前提下达到监管目的。
 
  四、宣法规,促质量。在对代理机构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深入宣传辅导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在提高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公平竞争、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如何合理合法完整描述采购需求以及与此相对应评分因素的量化细化等方面,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采购文件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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