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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7-02 16:31:4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推进政府采购预付制度改革。落实政府采购预付金制度,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比重的预付款,并在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同时,鼓励采购单位免收中标供应商的预付款保函或提交非现金形式预付款保函,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协助有需求的中标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通过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在线申请融资,最快仅需1天时间,无需其它担保,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
 
  三、推进投标保证金制度改革。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因情况特殊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切实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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