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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差异化信用监管

作者:安国超 发布于:2020-06-06 12:13:56 来源:半岛官网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近日,诸城市财政局、诸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联合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办法,创新构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新型监管机制。
 
  据悉,根据该监管办法该市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年度信用评价,采取积分制方式把采购代理机构评价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对评价出的不同等级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下一个年度,给予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其中,对A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取消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享受容缺办理等激励措施;对B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降低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减少监督抽检批次等措施;对C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正常的监督检查、抽检,督促严格执行制度等措施;对D级采购代理机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
 
  据了解,今年诸城市将通过在32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高效诸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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