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谷县财政局:“三个强化”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工作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11-15 11:00:1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政府采购管理股具体负责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专人联络机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检查纪律,履行检查程序,亮证执法,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创新监管方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高度重视检查调研工作,在获取第一手真实资料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深入分析当前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现状、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意见建议。同时,以监督检查为契机,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确保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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