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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10-11 10:37:45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年来,坡头区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一是简政放权,充分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大力落实简政放权精神,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由原先的50万提高至100万,扩大了采购人的自主采购权;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秒备案政策,从2018年9月1日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流程从“逐级查核”改为“秒过备案”,实现政府采购管理重心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的转变,除公开招标改非招标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等法定审批事项外,全面还权放权给采购人,且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人申报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均由系统自动备案,进一步推进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
 
  二是提升效能,推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及时编制《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印发后将进一步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引导、帮助、督促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从“事前审批”为主到“事后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坚持每年对部分单位的政府采购事项进行抽查,了解该区政府采购实际情况,进行事后监管,督促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单位记账,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使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指导,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及业务指导培训,及时学习、传达最新采购文件精神,下发政府采购文件汇编,开展政府采购管理政策的宣传和业务咨询指导,提升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政策水平和政府采购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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