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四到位”助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9-10-04 09:05:4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人员职责明确到位。定海区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提升工作,成立了专项提升工作小组,明确人员工作职责,要求全区各采购单位进行自查并填写《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提升工作统计表》,并多次联系和指导各采购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二是全方位自查确保到位。严格按照舟财采监[2019]13号文件要求,及时下发了《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优化定海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提升工作的通知》,从实施采购活动的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多方面要求各采购单位进行自查。
三是上门服务提升到位。按照“不低于采购单位数量10%的覆盖面开展重点提升工作”的要求,除委托市级统一采购的项目外,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从20家采购单位中选取有代表意义的2家单位进行重点提升,近日,由定海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对马岙街道、定海区公路管理局等两家单位进行上门服务提升检查。
四是管理机制完善到位。针对重点提升工作发现的问题,定海财政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逐步完善管理机制,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把握各时间节点,在采购活动的实施过程中遵守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共同营建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